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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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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

招标公告

 

由于在广州市南沙区合法经营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部分已到期,为了做好南沙区的出租汽车服务保障,落实广州市网巡一体化出租车试点建设及混行政策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工作方案,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就上述即将到期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重新投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事项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

项目编号:cgjl-gz-2022-016

本次拟重新投放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共100个,只设一个标的:

运力指标

使用期限

运营范围

运营方式

车型要求

100

5

广州市南沙区

行政区域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满足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或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示范运营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车辆(不少于100辆纯电动汽车(满足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示范运营车辆安全技术要求),指新购或行驶年限1年内的);

③具有相应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1500万元),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三、招标项目要求

3.1投标人中标后,投放的出租汽车须符合更新、新增的出租车相关规定,或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如使用氢能源、车辆符合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示范运营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等),并严格执行本次招标项目的规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交管部门的其他相关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收回中标人本次中标的全部不符合上述要求车辆对应的运力指标。

3.2投标人须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起6个月内在招标运营范围内投入不少于中标运力指标总数的30%车辆运营(30台),9个月内在招标运营范围内投入不少于中标运力指标总数的50%车辆运营(50台),12个月内须在招标运营范围内完成本次中标的全部运力指标投入运营。

3.3投标人在中标后拟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须全部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出租汽车智能终端,并配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安装规范的座位传感器、不少于3路摄像头、评价器等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1年度市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中不合格的出租汽车企业投标,投标人须在报名阶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仅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已提出申请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合并重组的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已被招标人或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其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317日至20223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投标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登记:

4.1《投标登记申请表》扫描件一式二份(见附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4.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登记的可不提供);

4.5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登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6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符合招标要求车辆数(不少于100辆纯电动汽车(或满足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示范运营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者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1500万元)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扫描件;

4.7 202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扫描件(仅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否则操作无法完成。

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请自行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413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2010室一号会议室)。

5.2提前或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scgjl.com/)“招标采购-招标信息”上发布。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之一:⑴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或⑵依法重新招标。

七、k66凯时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行政中心

邮编:511458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9910659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2010

邮编:510030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18688887114

传真:020-83564381

邮箱:scgzbdl@126.com

公司网址:www.scgjl.com

 

 

2022316

附件:投标登记申请表

(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附件)

 

 


附件

投标登记申请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申请投标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出租汽车运力指标到期重新投放

项目编号

cgjl-gz-2022-016

须提供的报名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③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

④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⑤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为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者符合招标要求车辆数(不少于100辆纯电动汽车(或满足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示范运营车辆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者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车辆购置金(不少于1500万元)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扫描件;

202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扫描件(仅限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投标承诺

我方承诺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本表12份,招标人、招标代理各执1份。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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